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政策、集体户口子女就学政策、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小升初政策、初升高政策、转学政策、课后服务政策……这些都是家长们最为关心的招生入学问题。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在整理家长朋友们最为关心的教育热点中,梳理了九大类热门咨询回复,以便家长们集中了解详情。
成都市教育局:今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成都市教育局: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为成都市集体户口,适龄儿童为外地户籍的,可以另一方法定监护人(非成都市集体户籍一方)为申请人,按当年成都市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出入学申请。
三问:父母房产地和小孩户籍地不一致,小一入学怎么安排学位?
成都市教育局: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入学。
四问:小一新生入学,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是一致的,但所居住的房产是爷爷奶奶的,符合优先原则吗?
成都市教育局:小一新生入学资料审核中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若小孩父母确无房产,可在资料审核的时候提交成都市房管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
成都市教育局:办理地点为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指定的登记点。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
4.教育部门规定的随迁子女就学申请办理截止日前,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日前(同上),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