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定。
(三)、了解国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结合本行业或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指导本行业或本部门的经济工作。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级或2项以上市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济项目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融资项目的论证,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长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为部门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七)、承担2项以上省级重点课题或3项以上市级重点课题的研究,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