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报考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警告以上处分);2.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近,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3.身体健康。4.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条件为本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4.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条件为:本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根据省厅要求,报名结束后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报名人数作出适当调整,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并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3.报考专业: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与本人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若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关或不相近,我校将不接受其现场报名)。黄冈师范学院代码为10514,专业代码见招生计划。
注: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全面填报个人信息(包括高考考生号等)。网上报名后点击“打印申请表”,打印“2017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申请表”,贴上本人近期照片后,到所在院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外校报考考生请于2017年5月18 日(周四)— 19日(周五)到黄冈师范学院多功能大楼教务处会议室(201室)现场确认,确认程序:资格审查→电子照相→信息校对→交费。我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所在学院办理确认相关手续,报名数据于5月22日前送学籍科210汇总。
现场确认后,报考考生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批准的标准缴纳报名费 130元。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或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考生须在6月1日(周四)—6月2日(周五)到黄冈师范学院多功能大楼学籍学位科(21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查看考场。
7月10日前在我校网站上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如有疑问,须在成绩公布3日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我校提出卷面成绩复查申请,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指导下,我校根据黄冈师范学院2017年“专升本”录取原则(附件1),成绩出来一周后在学校主页上公布各专业录取总分线和外语线,同时公布预录取名单,公示7天后,将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湖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审核备案通过后,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录取考生按照我校“专升本”入学须知要求报到。
“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插班或者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学习后,不得转学、转专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学业,成绩合格者,按国家规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