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除两晋的短暂统一外,汉族和各少数民族曾建立过23个政权。匈奴族建立过前赵、北凉、夏3个政权;鲜卑族建立过代、北周、前燕、后燕、西秦、西燕、南凉、南燕等政权;羌族建立过后秦;巴氐族建立过后汉;汉族建立过前凉、冉魏、西凉、后蜀、北燕5个政权。各族人民掀起了波澜壮阔的反帝反封建斗争,在中华民族的团结奋进史上谱写了新的篇章:1851年在广西爆发的太平天国农民革命运动,有壮、瑶、回、苗、蒙古、彝、白、傣、哈尼、傈僳等少数民族人民与汉族人民一起进行斗争。鸦片战争后,沙俄强占我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和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广大地区。英军和法军分别侵略我西藏和西南地区,激起各族人民的奋起反抗。达斡尔、鄂伦春、赫哲、鄂温克和西北、西南地区的各民族人民积极组织抗战,英勇抗击侵略者。反帝反封建的伟大斗争,使各民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新的团结和统一。两个特点:第一,小聚居和大杂居。少数民族人口主要集中在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宁夏5个自治区。第二,分布范围广,但主要集中于西部及边疆地区。全国拥有56个民族的省区有11个,占全国31个省区的35.5%。尽管少数民族分布范围很广,但其人口仍主要集中在西部及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略快于汉族,从1953年占全国人口6.1%,到1990的8.04%,2000年的8.41%,2005年的8.44%。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政策,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基本权利。1953年,新中国开展了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各登记下来的民族名称,多达400余种。其中最多的是云南,有260多种;其次是贵州,有80多种。这400多个名称中,有的是同一民族的不同自称或他称,有的是一个民族内部不同分支的名称,有的是以居住地区的地名为族称,有的是不同的汉语译音,等等。这些,都需要一一甄别。因此,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识别就被首先提上了民族工作的日程。主要任务有三:一是通过识别,认定某一民族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二是识别该族体是单一的少数民族还是某一少数民族的一部分;三是确定这一族体的民族成分与族称。1953年,中共中央在讨论《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时,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了民族识别的总原则。在这个总原则的指导下,实际工作中主要依据两个具体原则开展民族识别:一是依据民族特征。民族特征是识别民族的基本依据。任何一个人们共同体,在长期历史发展中都形成了自身的特征。我国民族识别工作,从我国民族的实际出发,灵活运用了斯大林关于民族的四个特征。在我国,有些人们共同体在形成发展过程中,常常出现分化或融合的现象,构成民族特征方面,呈现出不平衡性。在民族的诸特征中,显得比较突出的,有时是这个特征,有时是那个特征,有时又是另一个特征。因此,在民族识别过程中,不能孤立地看民族的每个具体特征,而应历史地把民族诸特征,包括分布地域、族称、历史渊源、语言、经济生活、物质文化、精神文化以及心理素质等,作为一个整体来全面地、综合地进行分析考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逐一谨慎地确定一个人们共同体的族属和族称。二是尊重民族意愿。民族意愿,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族意识,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族体究竟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究竟是一个单一的少数民族还是某个少数民族的一部分的主观愿望的表现,也是对人们共同体意识的具体反映。当然,这种意愿不是凭空臆造出来的,而是建立在具备有一定的民族特征的科学依据基础上的,是民族特征的一种总的反映。因此,在民族识别中,应当尊重民族意愿,坚持“名从主人”的原则。中国的民族识别工作,规模之大、历时之久、识别民族之多、调查范围之广、识别依据之科学,都是史无前例的,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这项工作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开始,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正式确认中国有56个民族,前后历时30多年。大体分为三个阶段。中国历史悠久,各民族都形成了自己的民族文化和生活习俗。而民族的分布特点则是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居住。汉族地区有少数民族聚居,少数民族地区有汉族居住。这种分布格局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间相互交往、流动而形成的。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虽少,但分布很广。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少数民族居住,绝大部分县级单位都有两个以上的民族居住。国家在20世纪50年代组织人员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建立专门的民族语文工作机构和研究机构,培养民族语文专门人才,帮助有语言无文字或有文字但不完备、不通用的民族创制、改进或改革文字,推进少数民族语文在各个领域中的运用。这些民族文字主要在双语教学、成人扫盲、新闻出版等领域使用。“纳”有大或尊贵之意,“西”意为人。丽江纳西族的摩梭人信奉神灵,崇拜大自然,相信天地万物皆有神灵主宰。每年农历七月二十五日的“转山节”祭祀狮子山,就是人们敬拜自然实体的公共祭祀庆典。阿昌族大部分聚居在云南,是中国云南境内最早的世居民族之一。因居住地的不同,还有“蒙撒”、“蒙撒禅”、“对撒”、“汉撒”等自称。解放后统称为阿昌族。会街,是阿昌族人民的传统集会,多在每年农历九月中旬举行。阿昌族信仰小乘佛教,会街原属宗教集会。主要宗教节日有进洼(关门)、出洼(开门)、烧白柴、泼水节等。除宗教节日外,还有许多本民族特有的传统节日。如:火把节、窝罗节、浇花节和春节。赫哲族的先民自古在黑龙江、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繁衍生息。历史上曾有“黑斤”、“黑真”、“赫真”、“奇楞”、“赫哲”等不同名称。新中国成立后,统一族名为赫哲,意为居住在“东方”及江“下游”的人们。河灯节是赫哲族的民间传统节日,世世代代靠捕鱼为生的赫哲人,年年都在农历的7月15放河灯、祭河神,以此来祈祷、祝福族人平安、捕鱼丰收。布依族是中国西南部一个较大的少数民族。解放前,布依人被称为“仲家”、“水户”、“夷族”、“土边”、“本地”、“绕家”等。1953年,贵州省各地的布依族代表经过协商,正式统一用“布依”作为本民族的名称。布依族崇拜祖先,主要信仰多神和自然崇拜,传统节日除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外,还有“二月二”、“三月三”、“四月八”、“牛王节”等,最隆重的节日是农历“六月六”。(崩龙族)德昂族原名“崩龙族”。1985年9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改名为德昂族。“崩龙”是他称,德昂族各支系中三分之二以上的人自称“德昂”,意思是“石岩”。德昂族是西南边疆现有居民中最古老的民族之一,远在公元前二世纪就居住在怒江西岸。德昂族民间传统节日主要有泼水节、关门节、开门节、烧白柴等,大都与佛教活动有关。德昂族还有祭家堂、寨神、地神、龙、谷娘等祭祀习俗,其中以祭龙最富情趣。侗族来源于秦汉时期的“骆越”。魏晋以后,这些部落被泛称为“僚”,侗族即“僚”的一部分。现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等地。信仰多神,崇拜自然物。侗族传统节日各地日期不一,节日饮食常和宴客活动联系在一起,主要节日有新婚节、架桥节、祭牛节、吃新节、花炮节等。侗族喜欢斗牛,每个村寨都饲养有专供比赛用的“水牛王”。据史书记载,哈尼族与彝族、拉祜族等同源于古代的羌族,现主要分布在云南西南。哈尼族自称很多,新中国成立后,统一称为哈尼族。哈尼族信仰多神和崇拜祖先,传统节日主要有“年首扎勒特”(10月)、“吃扎扎”(五月节)。此外还有“栽秧节”(又称“黄饭节”)和尝新节两个小节日。黎族聚居在海南岛五指山市等地,据考证,黎族是由古代“百越”族的一支发展而来。早在四五千年前,黎族的先民们就在海南岛繁衍生息,成为该岛最早的居民。黎族自称“孝”、“歧”、“美孚”等。黎族名称的使用始于唐代末期,沿用至今。黎族的传统节日有春节和“三月三”等。黎族大多数节日与汉族相同,如春节,与汉族过春节的情形基本一致。黎族特有每年农历的节日“三月三”源于黎族先人繁衍后代的一个传说。羌族现主要聚居在四川西部茂县、汶川县、理县、北川县等地,羌族自称“尔玛”。羌族主要活动在中国的西南和西北部。农历十月初一为羌族年节。年节的宴会又称“收成酒”。年节这天全寨人到“神树林”还愿,焚柏香孝敬祖先和天神。每逢节日、婚丧、祭祀、聚会、待客或换工劳动,除饭菜丰盛外,还必备美酒。土族主要聚居在青海省互助、民和、大通等县,其余散居在乐部、门源和甘肃天祝等地。土族自称“蒙古勒”或“蒙古尔孔”(意为蒙古人),旧称“青海土人”,藏族称之为“霍尔”。土族主要从事畜牧业和农业,尤其精于养羊。“七日会”是土族庆祝丰收的狂欢节。土族许多节日与宗教的关系十分密切,节日期间要伴有各种祭祀活动,并备有节日食品。彝族分布于云南、四川、贵州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彝族自称繁多,因地而异,有“诺苏”、“密撒”、“罗罗”、“撒尼”、“阿细”等。建国后,以“彝”作为统一的民族名称。彝族过去崇拜万物有灵和崇拜祖先。民间传统节日很多,主要节日有十月年、火把节及区域性的节日和祭祀活动,十月年是彝族的传统年,多在农历十月上旬择吉日举行。在每年的农历六月二十四日的火把节是彝族最盛大的传统节日。彝族根据彝历选定年节。有的与当地汉族同过春节。有的地区彝族同胞,在门前树立青松,用松针铺地,表示免灾消祸。还有的地区,在节日里杀猪宰羊,吃坨坨肉,人们互相拜访,互赠肉类和馍馍。大年初一早晨,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挑水回家。他们将一碗水和昨天的水比重量,如新年的水重,就意味着当年雨水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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