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中医学、中医骨伤专业的专科学生报考针灸推拿学专升本专业,其毕业后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以国家有关管理部门规定为准。2.所有计划都面向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2.身体健康,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备注:我校专升本专业不予录取色盲、色弱学生);3.免试考生申报办法:填报我校志愿,符合皖教高〔2020〕2号和皖征〔2020〕7号文件规定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4月3日-4日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拍照)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我校指定邮箱(邮箱地址:AZYZSB@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2021年专升本证明材料”。4月6日-7日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获奖考生于4月9日到我校面试。说明: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入学测试方式,其中公共科目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专业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或开展联合命题,并组织考试。(二)专业课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AHTCM.EDU.CN/,以本年度公布的专业课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为准。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一)实施阳光招生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二)公布考生成绩及查分时间公布考生专业课科目成绩时间为4月26日,考生如对专业课科目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28日前打印查卷申请(见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详细填写信息后扫描或拍照后发送电子邮件到AZYZSB@163.COM邮箱,查卷内容为错统、漏统、漏改。4月30日查卷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公布。公共科目成绩复查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可到考点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三)确定科目最低分数线及录取控制线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由省考试院划定,专业课每门考试科目按60分设为单科最低分,根据考生四门科目总成绩按1:1划定专业录取控制线。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时间为4月30日-5月10日。2.普通计划考生,笔试合格(即公共课成绩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线,专业课每门成绩单科均不低于60分),按照四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若专业课总分仍相同则针灸推拿学专业按照针灸学、推拿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康复治疗学专业按康复评定学、解剖生理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药学专业按药理学、无机化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中药学按照中药学、无机化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护理学专业按照护理学基础、解剖生理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课总分及专业课单科仍然相同者再按照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考试合格线,按照四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若出现总分、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普通计划考生成绩排名办法录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免试优先录取。4.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专业应届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可以不参加笔试,经我校招生办组织的面试后(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按不超过今年各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0%进行择优录取,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取得拟录取资格。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录取原则与普通计划考生相同。(五)招生计划的执行及调剂1.录取总人数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2.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普通计划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办法录取。3.校内生源调剂计划调整后,仍有未完成计划,则接受校内调剂。基本要求:符合接受调剂专业报考专业范围且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未拟录取考生自愿申请,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调剂申请具体时间及程序另行通知,我校不接受外校调剂。(六)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一周后,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录取考生名单,学校将按照规定发放2021年普通专升本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寄发考生本人。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标准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1、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得审核通过。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上报省教育厅按照规定处理。入学后体检,如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标准的情况(如色盲、色弱等),或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2、我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8129047;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实名举报电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二)学校网址:WWW.AHTCM.EDU.CN招生网址:HTTP://BKZS.AHTCM.EDU.CN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徽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同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