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中国建立起来全国统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统一高考招生能更好的显示出公平,也适应了当时国家快速选拔人才的需要。1994年,普通高考进行制度改革,推出“3+2”考试制度,生物和地理科目被取消,除语数外,文科加考思想政治和历史,理科加考物理和化学,理科考试中不再考思想政治。初衷是为学生减负,但导致学生地理和生物知识的贫乏。2000年,一直由国家“全包”的师范专业也实行收费,招生并轨改革完成。2003年教育部批准首批22所高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作为一种新的选才方式,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已有90所;类型逐渐增多,有“自主组织测试”、“校长实名推荐制”、“自主招生联考”等形式。(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改革时间:上海、浙江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北京、山东、天津、海南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第一个“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是3门必考科目,第二个“3”是指从物理、历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学六门任意选择3门来学习。“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是3门必考科目,“1”是指物理、历史选择1科作为必考,但两门只能选择一门,"2"是指再从思想政治、地理、生物、化学四门任意选择2门来学习。“3”即语文,数学,外语,“1”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150分,总分600分(期间增加过综合能力测试科目,30分,后又取消)。“3”即语文,数学,外语,“1+1”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任选两科组成“1+1”,其中1门需选择高校专业指定科目,各科满分150分,总分750分。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为: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各科原始满分120分。文科考生必考历史,理科考生必考物理,再从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中任选一门,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按原始得分排名实行等级计分,分为6个:A+、A、B+、B、C、D。由于该方案总分偏低,造成分数段扁平密集,且操作复杂,另外物理、化学等科目不计入总分,造成理科人才选拔困难,所以该方案争议较大。2018年江苏省正式确定修改高考方案,此方案从当年新入学高一学生不再使用。北京"异地高考"需要五证,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职考试录取;2016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2014年起,来沪人员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且满足其他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方面,享受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的公共教育服务。2014年起,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广东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招生考试,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2016年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户籍考生同等录取。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两年高中学籍,家长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按河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方案,随迁子女在河北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满足本省学籍、高中连读三年、有稳定住所三个条件的考生可就近报考。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随迁子女在吉林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外省籍学生只要有浙江学籍,并在浙江连续读完三年高中,就可在浙高考。随迁子女在当地拥有三年完整高中学籍外,要求家庭在当地有合法稳定工作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2014年将率先放开"异地高考",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参加普通高考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江苏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在广西初中学校就读三年,取得广西初中毕业证书,具有广西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广西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广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不受户籍限制。自2013年起,凡在河南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考生及父(母)户籍在云南,考生高中连续就学满3年,具3年学籍;或考生户籍在云南,具初高中6年学籍,父(母)亲户籍不在云南,但在云南具有六年的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社保缴费记录。符合以上条件考生可无障碍参加正常高考和录取。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1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随迁子女本人持有陕西省初中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可在符合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在其毕业初中所在县(区)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在省内拥有三年完整高中学习经历并取得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自2013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本人及子女均具有三年以上我省户籍,且子女具有我省连续高中三年学籍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取得贵州省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贵州省连续就读三年,有贵州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贵州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贵州省居住证(或暂住证)和在贵州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含三年),可在贵州省参加高考。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根据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本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适时出台随迁子女在本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从2013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山西省内就读地参加中考;2014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山西省内就读地参加高考。考生及家长在高考报名前已在青落户且学籍在高考报名前已转入青海,并且其原籍省(区、市)高考科目与青海高考科目一致(不一致则由省招办按照青海省高考分值进行折算),就可以在青海参加高考。截止2014年4月1日,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可在流入地参加2014年高考,仅限报考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家长在内蒙古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考生本人须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父或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含6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25]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海南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普通高考的阅卷是实施网上阅卷的方法,当考试结束的时候,省教育考试院将试卷答题卡全部收集起来,先召开阅卷大会,然后将在指定的一所普通高校内的计算机办公大楼组织人员展开阅卷。答题卡是先拆封后进行扫描录入计算机系统,这一部分将由公安机关单位负责(确保答题卡内容能顺利扫描进计算机系统不被泄露出去),试卷进行切割,选择题部分由工作人员将标准答案录进系统,由计算机自动判别,解答题和作文部分实行的是人工评分的方式只要是考生回答有理都能获分。阅卷结束的时候,省教育考试院将试卷答题卡重新装订密封进行保管,任何人不得查看,3年后进行销毁处理。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1994年:高考中生物和地理被取消,出发点是为学生减负,结果非但减不了负,还导致学生地理和生物知识的贫乏。2000年:一直由国家“全包”的师范专业也实行收费,招生并轨改革完成。2010年:高校录取人数达到657万人,比1999年多了252万人,录取率更是达到了68%。上大学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变得容易多了。同时,国家更加重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11年及以后,河南省也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时的重要参考。2014年:我国正式执行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方案,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学生不再有保送资格,奥赛、体育加分将不超过20分。河南省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将国家级奥赛奖及体育特长生的加分都下调到不超过10分,并不再有保送资格。2014年,拟出台2017年高考改革方案。发布:英语退出高考统考系误读。英语实行社会化考试、一年多次考试是改革方向,但这并不等于英语退出高考。其中浙江、上海已经出台政策均采用3+3,成为第一批试点。1978年,又有610万人参加高考,录取率仅为7%。两次总计1180余万人的招考创下了中国乃至世界考试史上的纪录。1984年,我国开始保送生的试点,即由中学推荐,高等学校考核同意,免予参加高考,直接进入高校学习。1984年9月,英语正式被列入高考主考科目。此后的几十年里,英语成为了必不可少的考试科目。1988年,这项改革试验扩大到语文、数学、英语等5个学科,英语科则扩大到全国17个省(市、区),涉及100万考生,经过由点到面的改革实践,上海、浙江先行试点普通高中毕业会考。1991年,湖南、云南、海南三省于1991年进行了在高中会考基础上减少高考科目的改革。2020年1月13日,《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印发,决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是教育部开展的招生改革工作,主要是为了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据2021年4月18日央视网消息:36所高校陆续发布了“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以上规定中,填补新规则“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按照《高考统一考试规定》要求,全国各省市高考点,都要为残疾考生提供平等,公平的考试环境和合理的便利措施。2015年11月起。正式实施刑法明确规定: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含高考)组织作弊的,将按照刑法定罪,最高可处有期徒刑7年。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广大考生,切莫投机取巧,耍小聪明,以免招惹牢狱之灾。●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17年3月24日,《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出台,2017年山东省合并本科批次录取。本科合并批次后,对2017年的录取批次作了安排,2017年高考将不再有二本线,本科录取将仅设最低控制线。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加分项目,2017年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2017年高考语文、数学由我省自行命题,外语、文综、理综由教育部命题。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于6月25日前公布。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考试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根据《意见》,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如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澳门高校实行的是综合选拔的自主招生考试制度,没有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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